为彰显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属性和教育服务功能,让更多少年儿童共享优质校外教育资源,免费参加各类公益课程培训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一条 服务宗旨 关爱少年儿童 共促社会和谐 第二条 服务对象 1、市低保家庭适龄子女 2、父母双方均在宁务工家庭适龄子女 3、残障家庭适龄子女 4、军烈属家庭适龄子女 5、社会有贡献者适龄子女(见义勇为、劳动模范、各级妇联最美家庭、三八红旗手) 第三条 服务目标 1、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,陶冶情操、完善人格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。 2、通过专业基础训练,培养兴趣特长,提升综合素质。 3、提供一定的学习、生活用品,传递社会关爱。 第四条 报名方式 1、携带相关证书或街道(社区)开具的证明,在中心服务窗口填写学习申请。 2、所有课程(一对一除外)面向符合条件的少年儿童提供免费培训,名额不限。 3、每人可报一门课程,免费培训一学年,共计30次课。 4、为保证教学质量,部分专业课程需经过考核后方可报名。 第五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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